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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为您找到1314个关于产权的问答
答:处于亲情关系可以领取处于法律无权领取
2015-05-17 17:43 397人浏览1
个回答答:把你当时签定的购房合同拿出来仔细研究!当时与售房人在合同约定的产权办理条款中是否明确说明是小产权,如果没有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如果有,对不起!你中大奖了!不过你也不用太紧张,拿好合同和购房发票,证明你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谁也拆不走你的房子。至于有人帮你出的主意——私下买卖,我的意见是就此打住!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2015-05-17 17:42 611人浏览1
个回答答:你可以到房屋登记机关,凭本人身份证明查询本人的房屋信息。
2015-05-17 17:17 446人浏览1
个回答答:好评率:100%问题前提是你说他们会写双方姓名,买房时写双方姓名,肯定属于共同财产。不过不会是什么问题,因为办理房产证时他们还不能出具结婚证,两个单独个体同时拥有一套房屋是要写清楚权属比例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写清楚房屋产权比例。如果还没等到结婚就散了,该怎么算怎么算!如果结婚了,现在婚前财产也受法律保护(建议熟悉一下新的婚姻法),都不会产生分歧!
2015-05-17 16:40 511人浏览1
个回答答:总体来说不错没发出现其他缺点
2015-05-17 16:39 643人浏览1
个回答答: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交易过程中取得收入的一方。买方不负担房产税,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买方同意负担卖家的房产税那另当别论。 2
2015-05-17 16:17 508人浏览1
个回答答:《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第三款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主管本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国土房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房地产转让实施监督和管理。 依据以上规定,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房屋权属登记转让管理工作,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盖章不具有效力
2015-05-17 16:17 390人浏览1
个回答答:现在所有楼栋预售证全部已经拿到,我们万科是一个责任地产,这个您放心
2015-05-17 16:11 630人浏览1
个回答答:11月25日晚,两条北京房产新政出炉,是有关放宽普通住宅标准和提高二手房最低计税价的内容。按照有关专家分析:这个新标准表示,北京超八成房屋是普宅,这不仅有利于鼓励自住需求,也降低了购房者负担;最低计税价提高则带来交易成本增加。
2015-05-17 16:10 623人浏览1
个回答答:房产税属于财产税
2015-05-17 16:05 603人浏览1
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