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为您找到23个关于土地的问答

Q.沿街商铺使用年限和税费问题(来自南宁沿街商铺小区)

答:一般产权大部分是40年,也有50年70年买家契税=3%成交价;另外还有交易手续费5元/平米;印花税=0.05%成交价,产权登记550元/户。 编辑本段卖家支付的税费 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 1.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为差额的5.56%; 2. 土地增值税,税费为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的30%-60%(按差额比率不同累进计算)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备注:土地增值税:不提供购入发票按总价3% 3. 个人所得税,税费为净收入的20%。或不提供购入票:转让收入1%

2011-03-07 14:57:00    126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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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请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市国土局)应当具备哪些法定要件?(来自南宁市国土局小区)

答: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双方当事人应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出让手续。 二、土地受让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转让方的申请报告; 2、受让方的申请报告; 3、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涉及到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还应提供: 1、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 2、市规划管理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图; 3、受让方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四、受让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地价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五、市国土局与受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依合同规定缴纳出让金。 六、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受让方至少60日内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后30日内申请土地登记。

2011-01-12 08:17:00    145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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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南宁土地使用证丢失10年 如何补办?

答:建议你先到国土、建设部门去查下档案,有档案的话不需要到政府去,只需要查到证的编号,然后到报社登个遗失作废的声明,然后到银行机构去盖没有在该行贷款的证明章就可以了,房产证同样按这个办理,可以合在一起办声明和无贷款证明。

2010-04-22 17:25:00    105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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