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子拥有权是谁?怎么自理他们之间的关系?

提问者 :  kupice
时间 :  2010-11-23 17:00:00
所属分类 :  买房-交易过户-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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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nna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规定,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相关人,即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因此对于房屋可以主张产权,你母亲将另一半出租也并无不妥。出租和出售的钱,你们双方都可以主张。如果你母亲再婚,她的丈夫对她有继承权,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也有继承权,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责没有继承权。你母亲在外发生的债务和你无关。

    2010-11-23 2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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