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取耕地补偿款不?

提问者 :  komas
时间 :  2009-02-05 09:53
所属分类 :  政策法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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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5个回答
  • 笑语思思

    情理之中你是有资格拥有这个土地的使用权和受益的权利,你最好可以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

    2009-02-06 18:53

  • 新月驿站

    叫村里帮助你协调一下

    2009-02-06 17:27

  • 尼路

    比较困难,因为必须要在村里居住或者劳动,才能算经济组织成员 答案补充 有书面协议吗 答案补充 拿回剩余的土地自己种,可以要求村里帮助你协调一下

    2009-02-06 16:09

  • xuying19820705

    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也就是说,你母亲和你只要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土地,还可以继续耕种原来土地 。

    2009-02-06 15:00

  • dianlv1

    我国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包括:1、土地补偿费。2、 安置补偿费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农村的土地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被依法征用时,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可依法获得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及附着物、青苗补偿。 未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集体土地,被项目建设所征用,其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依法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未经发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耕地及其它土地(荒山、荒坡、荒地、荒滩)被占用、耕种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只获得相应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具体请咨询下律师 ~ 答案补充 最好有协议或证明

    2009-02-06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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