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四月中旬签订了购房合同,结果因为房主资料有问题,银行不批贷,房主很不配合。请问现在已经到了合同约定的三个月期限了,我是不是可以取消合同并且要求赔偿???

提问者 :  zlzq1212
时间 :  2015-07-12 14:17
所属分类 :  政策法规-法律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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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8个回答
  • 李晓光

    最好是协商解决

    2015-07-22 11:12

  • soufunwa713809

    我是做销售的你在qq252318802上问我比较方便回答些

    2015-07-13 06:41

  • 张亚静

    警告客户不配合的结果只有一拖再拖!受害者还是自己。

    2015-07-12 18:47

  • 王振

    自行成交;自己去说;如果从中介手里买的;应该不会出现这种现象;找附近中介咨询

    2015-07-12 18:29

  • 戴侍

    可以,以购房合同为准

    2015-07-12 18:24

  • 崔雪松

    如果是找中介签约的三方合同,可以约卖方和居间方协商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内的约定向卖方提出违约赔偿,如果是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那么可以找出售方提出解除合同并申请赔偿,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提请仲裁或向所在地房源提起诉讼,主张自己权利。如果在此期间房价上涨过快,出售方的违约金不够抵买受方损失金额,可依据《合同法》申请相当于实际损失的赔偿额度。PS:如果已经网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卖方履行完合同。

    2015-07-12 15:33

  • 王晓亮

    最好是协商解决,如果房主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协商,那只有拿起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了!

    2015-07-12 15:28

  • 薛彦杰

    找中介进行协商,实在不行起诉他走法律程序!

    2015-07-1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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